尊敬的承租戶:
您好!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七大行業發展的意見》(蕪政秘〔2022〕18號)有關政策精神,爲幫助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遊、密閉場所文化等七大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有效應對疫情影響,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平穩有效運行,對承租我公司經營性用房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續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年底,即在免收2022年2—4月房屋租金的基礎上,繼續免收5—6月兩月房屋租金,具體通知如下:
1、租賃我公司經營性用房適合減免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房租租賃合同、協議,提交租金減免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小微企業證明材料(稅務系統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
2、存在間接承租情況的,中間承租方在提供租金減免申請書、核定的最終承租人清單的基礎上,還需提交最終承租人的轉租協議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小微企業證明材料及雙方簽字確認的租金減免方案等,確保租金減免優惠政策落實到最終承租人。
附件:1.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七大行業發展的意見.pdf
蕪湖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